112句你的法律观点(精选法律观点有哪些)

2023-08-04 06:53:55

一、法律说说自己的观点

1、法律的效率意义。在当代,法律对生活的渗透无所不在,这使得法律的效率意义更加重要。在提倡兼顾平等与效率的同时,法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实现。

2、所以,对有志于此的同学,我有一点忠告,就是不能以此作为改变人生境遇的手段。中国的现状,很多行业的发展是不平均的。若有其他的想法,自有其他的手段去达到目的,不必走学术这条路。但是如果确实想好了要走这条路,现在能做的,就是多读书、多思考、适度地做一些写作训练,当然,有机会也多出国看看。从我自己的体会来看,去德国和台湾地区交流学习的经历,对我在学术上很有帮助和启发。因此,有志于学术的同学,如果能够在上学期间或毕业之后再接受一些国外的学术训练,知识结构当然就更加完整了。

3、同居在一起难免争执和吵闹,一方实施暴力行为,是按照家暴案件处理还是按照互殴处理?

4、第如遇司法不公怎么办?可向该机关上级反应,写举报信,也可利用大型网络论坛或电视新闻媒体合理合法的曝光,增加社会影响力。要注意言辞,说话得有理有据。

5、我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法学家,但他们并不都一定能成为法官或律师——因为法官或律师区别于一般人的一个特质在于他们是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且他们必须非常熟悉解决法律纠纷的特有规则,那就是诉讼程序。

6、本期采访的是来自广西德恩律师事务所的吕柳玲律师。虽然吕律师看上去很文静,但她的性格却十分坚毅果敢,只要认定了一件事,就会努力争取、坚持到底,正是这种性格,不管是在前期的学业上还是现在的执业中,吕律师都取得了可观的佳绩!她有哪些观点和故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7、同居期间,一方看见另一方与其他异性有接触,要求另一方拒绝和异性接触,甚至要求另一方不得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另一方该怎么办?如果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的,涉嫌非法拘禁罪;

8、第案件判决完毕,胜诉后如遇“执行难”等问题,需向法院执行部门积极提供线索以协助法官执行。

9、讲一讲与性有关的生育问题:

10、车浩老师:其实,对一个法律人来说,除了像专业知识、视野、能力之外,特别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变化、熟悉人情世故,如果你学的专业是其他专业,可能并不需要了解一个普通公民在离婚的时候是什么心态,但是法律人需要。

11、综合思维与实事求是的态度

12、女方怀孕了,谁有权决定生育与否的问题?

13、人类为了生存与需求,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对立的矛盾及以及矛盾和情感之间的联系,要解决好人类社会这些矛盾和情感的关系,就会引发情、理、法间的纠缠。在法制不健全的年代里,一般都是重情理轻法治,造成社会人与人的不公平。而在法治健全的时代所采用的就是重法治轻理情,因为,处理任何法律纠纷在法律判决前,情理法是不能互融的,因为讲情、讲理都有勃于法律。会妨碍司法的公正。但判决后法理情又是互融的,因为法律的公正判决于理、于情都能讲得通。所以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追朔情理法渊源以及情理法与法理情的辩证关系。为人类社会发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一点合理化建议。

14、我的看法:如果我们的《民法典》或者相关司法解释对“继承人”的概念不限定为法定继承人而把内涵扩大一些:把继承人定义为“继承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依法或者依约定享有继承权的个人或者组织”。那我们完全可以在签订《同居协议》时约定同居对象互相享有继承权。当然,通过订立遗嘱以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让同居对象获得遗产,然后用民法典1131条来兜底,现有的规则其实也足够解决“同居继承”这个问题了。

15、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6、1)有没有违背意同居女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没有,没事;有,涉嫌强奸罪;

17、肯定会很好,网络已经变成了人人要用的一种行为方式。有很多已经到了没有网络电脑就没什么用的地步,而且现在在大城市的节奏明显加快,消费习惯也在向网络上发展(看越来越火的网购),办公室里已经有很多人都成为了网购一族,银行里开网银的都排了队。QQ号已经成了沟通的主要工具。

18、领取100+份优质法律书单

19、请巨婴们快快长大,为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来好么!不要什么都甩给你们心中的“父母官”,时代已经不一样了,没人是你的父母,大家都不过是打份工。更何况,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未必能忍受你一边抗拒他们的管教,追求独立自由个性,另一边却恨不得他们给你买房买车带孩子。凭什么?父母把你养育成人后应该就完成“自然使命”了吧。

20、我们国家一直以来都有“家”和“国”的观念,而“家”由什么组成呢?由婚姻组成。另外,我们国家目前的大制度也是围绕婚姻家庭来设计的,像宅基地,像户籍管理,像住房保障,生育津贴等等……

二、法律观点有哪些

1、同居期间,一方偷拿另一方钱包,偷刷另一方信用卡怎么办?涉嫌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

2、b、源于封建统治。在古代封建社会,天下国家都归皇帝所有,大臣成为附庸,把人民当成自己的儿女来看待,称人民为子民。皇帝是金口玉牙说啥事啥,他发号施令就是圣旨就是王法。人分三六九等,最高是皇亲国戚,其次是大臣和封疆大吏,再往下就是基层官吏,最后才是人民。国家虽也有法令,但有时可“刑不上大夫”除非是侵害了皇帝的利益。对皇亲国戚更不能施以刑法,只能象征的对权臣的割一缕头发,对皇上只能打打龙袍了事。如果大臣真的违法需要杀头也要祸连九族灭绝你

3、先说说就需要由同居立法解决哪些现实问题:我们上面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从身份关系到财产争议全部覆盖,目前都是有法可依的状态,且有成熟的司法裁判规则。另外,从我们上面给同居下定义时引用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来看,即便对如何认定“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没有明确标准,但这并不是需要通过专门立法来明确一个事实概念的理由。同样地,我们也不需要就同居期间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确定一个新的裁判标准,所以同居立法没有实用性。

4、法律人的职业病是容易导致管得太宽、刨得太深和上纲上线,在除工作之外的生活中,控制自己督察的好奇心,不要试图过问自己无权过问的事,充当世界警察自然不会给你加分。

5、(此文为原创内容,观点新奇,阅读用时大约6分钟,阅读之前请先行掂量)

6、(1)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或矛盾的作用;(2)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活的有序与和谐。法律不同于道德、纪律、章程、宗教戒律等,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1)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3)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7、法学是一门实践学科,它存在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并非意淫,而是确确实实发生在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8、第二种,知道要找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找,简称为“瞎找”。拿着材料打开电脑浏览器,输入www.baidu.com,不是望着搜索栏一片茫然就是打开之后漫无目的的随意输入关键词,你想想这样大海捞针你的效率会高吗?

9、多听、多看、多想、多做,踏踏实实的学,踏踏实实的做。这才是真正的把法律当做一种信仰。

10、最后一句: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11、注意饮食,注意睡眠,注意心情/情绪的调节,这些对痘痘都有影响,还有注意情节,保持皮肤的水油平衡,呵呵。

12、说了这么多,最后借用北京国浩孔蔚律师的一句话:“术”的演变不影响对“道”的追求。搜索技术不断更新,大数据更方便了我们随时都可以去找我们想要的东西,但是建立凡事要有法条根据的意识以及践行孜孜以求勤做法律研究的理念,才是提升法律检索水平的根本所在。

13、哪个案子让您有律师的成就感?

14、法律的自由意义。法律提供给个人选择的机会,法律明确行为模式,让行为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模式。另外,法律将个人自由赋予法律的形式,成为法律权利,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最后,法律通过划定自由的界限,为普遍自由的实现提供前提。法律即使限制自由也是为了每个人更好地实现自由。

15、王某先到法院立案,但他没请律师,自己手写了一份很不规范的诉状,提交证据也各种混乱,立案庭的法官给了指点并要求其补充。补充期间A公司也提起诉讼,并获得正式立案,王某再提交后,两案合并审理,王某因提交时间在后被列为“被告”。

16、锦绣的皮囊可以再造,有趣的灵魂稀有。如果以上这么多需要关注的方面法律人都顾及到估计已经折腾得差不多了,如果你还有余力的话,学着让自己幽默一点儿,洋溢着美妙意趣的人,一定会是人群中的焦点,讨人喜欢的人大多不是因为漂亮,她的特别之处恰恰是幽你一默时的趣味。

17、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法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一直是让学生恼火的一件事情。在2005年,全国大学扩招,毕业生激增,但是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这个程度,市场需求量并不大,法律专业失业情况暴增。特别是近几年,法学专业毕业生一直是中国当下最难就业的专业之法学类专业常年蝉联后三名。

18、目前可以说欧洲债务危机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冲击暂告一个段落,国内通胀对货币紧缩的压力虽然还未明显缓解,但市场对CPI回落的趋势还是比较认同,民间高利贷的问题已经引起中央重视,中央也已经在研究对策,加上市场从4月份以来已经下跌了半年,A股估值也在底部,因此这次反弹还是可以乐观一些。

19、第三步,效力甄别、整理与加工。

20、对你自己而言,做好检索记录能体现你的工作流程和体系,方便你及时做好自身的知识积累与管理。对你服务的合伙人而言,可以让他心里有数,对你在哪里如何检索的有一个基本的概念,提升他对你工作的信任度和安全感,也便于他更加有的放矢的指导你下一步工作。对整个团队而言,更是知识管理、分享和利用的重要环节,便于工作衔接也节省所有人的时间,为其他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检索记录分为简繁版本,或者也可以分为自留版本及给合伙人的版本。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可以视具体情况增删或调整。

三、你的法律观点

1、上面的众多问题我们都有解决方案和裁判规则了,那是不是就囊括了同居期间所有的法律问题了呢?没有。还有两个比较大的问题需要探讨,搞明白了这两个问题,我们再来谈要不要立法就胸中有数了。

2、既然同居关系这一事实状态是同居双方共同选择的一种自由状态,而我们国家有对双方更好保护的“婚姻制度”,从自由选择自担责任的角度而言,不对同居立法对女性保护力度不够实在是一种谬论。

3、2015年1月9日,我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助理及新律师做了一期“如何做好法律检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我对讲稿进行了整理,成文如下:

4、从时间跨度来看:须是持续、稳定的一种状态

5、②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6、消极要素: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因为领取结婚证了就是婚姻关系了

7、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社会价值观的走向。网络技术促使当前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将人们的纸质阅读行为转变为网络阅读方式。数字时代新媒体的社会责任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8、就像一个真正的高僧,不会满世界的大喊“佛法必须被信仰”一样。真正的信仰,是在心里,而不是嘴上。是自己去感悟,而不是用来指责别人。

9、文章的六要素要交待清楚。一件事情的发生,离不开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六方面,即常说的“六要素”,只有交待清楚这几方面,才能使读者对所叙述的事,有个清楚、全面的了解。

10、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11、对于宗教局的这一举措,真的是要双手双脚的赞成,因为现在假冒的实在太多了。据说仅仅就帝都的海淀区一个区,就散养着三十几万的仁波切,这年头感觉要是家里不供养个活佛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富人圈子里的。

12、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同居继承这个命题。我们看我们的《民法典继承编》和《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发现法律和司法解释其实对“继承人”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法典和司法解释对相关“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人”表述的概念是: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从这些规定来看:同居对象有机会有资格成为这里面的受遗赠人(遗赠)、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法定继承内的酌定继承)分别对应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下的酌定继承这三种继承方式。

13、这些是与性有关的刑事法律问题,因性引起的民事相关的法律问题有:

14、首先社会以人为本,人又从家庭出生而后有道德再有法律,法律原始于道德,道德维系人与人,家与家相处是社会的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而法制建设必然维护道德建设,而要做好这件事必须从基础做起`,对每个人每个家庭教肓,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最重要,历史上以及现实中无论中外好文化来引导,这是人类发展进步的表现和必然步法走好了才能走向富强共存和谐,这实际上是文化建设,像粮食变成酒良玉变成器的过程是人类文明从用火到用法的进步过程,让社会更美好,弘扬中华美德,拿好生产力这火种让法制像明灯一样照亮前行的路,更好的过好每一个明天/

15、像王某那样的当事人,就会想象法官和对方如何勾结,却从未想过,自己是怎么对待自己的案件的。随意主张却不提交证据,或者随便交一叠纸,自己在庭上张口就来,表述前后矛盾,甚至对法官大呼小叫,主张的一切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连装可怜都没装好,不时露出一点无法掩藏的自私本性,这让法官如何支持你的主张?这种作风,凭什么想赢认真研究案情、法条,做好全面的准备,尊重自己、尊重当事人、尊重法官,尊重法律的对手?

16、二是新媒体应具备刊播公益广告的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要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自身价值,宣传社会责任。当前,我国工商局联合市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必须刊播公益广告。

17、三是新媒体广告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当今社会是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欲望被众多广告激发。新媒体在刊播广告的过程中,要传递正能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倡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节俭消费。新媒体要兼具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既要考虑到当前的利益,又要兼顾长远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18、这里所讲的情理法指的是当我们遇到问题和矛盾时所采取的出理方式,在中国自古以来所沿用的就是先情后理,最后解决不了才诉诸于法院,中国老百姓把打官司告状看成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再加之传统的“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所以,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原因在哪里呢?这要从中国的远古的社会说起。

19、请输入标题abcdefg

20、不少小律师或通过司法考试的执业者,没有一颗求真务实的心态,做事情得过且过,处理的法律事务完全是垃圾。一个法律文本,不看个二十遍,你怎么敢拿出去给人家看?起码对文书甚至法律职业的敬畏心态都没有,你凭什么敢告诉别人你是学法律的。

四、你认为法律是什么谈谈自己的观点

1、笔者想举亲历过的一个“奇葩”案例来说说这种“成长代价”。

2、如果女方打掉孩子,会涉及相关的医疗费用等合理损失,法院会支持吗?

3、然后是你检索到的有用的案例。跟上面一样,在列具体案例之前应当写清楚你在那些数据库或者哪本书上进行了检索,网络检索时输入了什么关键词,检索结果的案例名称做成超链接。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当给你检索到的各个案例加标签、列摘要,或者至少将其中的本院认为部分相关内容节选出来。

4、任意而行的人,会让人不乐意打交道。不要勉强别人顺从自己,与别人同处不要凡事只任自己的性,勉强别人顺从自己。保持分寸感,不野蛮生长和老去,保持智商在线。

5、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6、同居在一起,给对方发的红包,一些日常转账,买的一些衣服、包包什么的物品,在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7、记者:除了专业知识和能力训练,您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还需要掌握哪些东西?

8、言之有序,条理要清楚。根据所述时间选择合理的顺序来安排材料。一般叙事顺叙、倒叙和插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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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个人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于综合思维的训练。法律,至少现在仍旧是一种工具,我们不能被法律所支配。其他学科存在的意义是让人类认识自然,而法却让人们去认识自己。专业本身是一种局限,局限是被放大了的专业。0.99的100次方与1的100次方的差距是显然的。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时,应当寻求最简单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律手段,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但它是最不坏的那一种方式。纯粹的理性寸步难行,一个只具备法律知识的律师,是无法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简单人。

11、法律事无巨细。无论是学习法律知识还是处理法律事务,怀疑和研究的态度是支撑我们前进的动力。看待一个问题,不是马马虎虎、似懂非懂就够了,不少朋友都经历过司法考试,一般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朋友,大多是半瓶水晃荡。

12、普通公民如何依法维权:

13、一是有配偶的一方赠与同居对象财物,这实际上可能涉及有配偶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非经其配偶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他的配偶有权利请求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受赠方返还赠与的财务;当然,如果有配偶一方赠与同居对象的是自己的个人财物,或者其单独请求受赠方返还的,法院是不支持。

14、手表,尤其是机械表,是一个国家工业发达程度的代表,瑞士、美国、德国、日本,都拥有着享誉世界的手表品牌。而中国虽然也有国产手表,但其世界市场份额少得可怜,在一个发达国家很难看到非中国裔的人佩戴上海牌腕表。从这一个小小的事例,我不能得出什么惊天的结论,但通过我朴素的观察,我们国家确实缺少匠人情怀。

15、「高杉LEGAL」由@高杉峻出品,致力于高品质民商法实务文章的分享。首发投稿请寄:gaoshanLEGAL@1com。

16、为什么要查主体和背景信息呢?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放到诉讼业务中,就是要找自己的当事人、对方的当事人以及相关主体的资格信息、涉诉信息等,在非诉中还需要对行业和竞争对手的信息做基本的了解。这个工作做与没做,结果通常会天壤之别。

17、关于开法基就是想让大家知法懂法不要让大学生成为高智商低素质的人吧~~但是,各个学校的法律基础也只是随便的讲讲,大家就是爱听不听....现在的大学生生活....已经相当的混乱....相当的open我也只是想说各大高校不要只是在考试前期画画重点,让大家背背,就算通过的.要真正的重视起来.

18、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由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19、OliverWendellHolmesJr.的一句名言——Thelifeofthelawhasnotbeenlogic,ithasbeenexperience(法的活力不在于逻辑,而是经验,life译为活力更贴切),大家耳熟能详。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五、我要看法律方面的

1、那么一对男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法律上对发生的这些事情是怎么认识又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首先按照我们的生活逻辑来理一理,有哪些事儿:

2、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对于体罚式教育我们应该怎么看待?我觉得对于体罚式教育我们应该分开来说。

3、商务合作请联系yanghao@ishiju.com

4、3)有没有伙同同居的女性一起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视频以此牟利的?有,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第四步,检索记录的制作。

6、新闻内容:新闻报道说“越南宣称,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他们的。”我的看法:真是欺人太甚。他们已经占领中国南海的29个岛屿,还要得寸进尺,不把中国的抗议放在眼里。这几天,他们不顾中国反对,继续忙着到中国领海勘探石油

7、我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叫《天道》,里面的男主角曾经说过一句话“不管是文化艺术还是生存艺术,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我认为这句话说得非常好,想要完成全面的、准确的、高效的法律检索工作,依然可以套用这句话。只是道与术在这个过程中,是相辅相成互相推进的,而只有你先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检索,以及怎样的法律检索才是相对完美的,才能够更好的利用手头的这些工具和数据库。

8、我在讲一个事物的时候,喜欢先从概念着手,所以今天我们在正式梳理前首先对“同居”和“同居关系”尝试下定义,通过定义让我们明确这个概念的内容。

9、文/黑化的小白(投稿)

10、我认为要对同居进行立法,首先要考虑需要由同居立法解决哪些现实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同居立法的价值导向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

11、提高媒体人业务能力是提升舆论导向力的前提,大力培养新媒体人才,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挖掘事件内涵的基础。在新闻采编工作中,高素质人才能在细小的事件中发现潜在的新闻价值,通过细微事件体现社会道德。高素质人才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价值,呼吁人们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品德。通过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发挥新媒体的政治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形成共识。因此,要求新媒体从业者必须具备充足的文化内涵与知识储备量,拥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应主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能力素质,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学习,不断创新,赢得更多受众的认可。

12、车浩老师:学习法律其实很类似学习一种语言,开始阶段需要一步一步去处理,不必着急,有些问题可以等到在实务中再去解决。也有点类似于学习武术,不管学习什么套路,基本功都要很扎实。这里所说的基本功,主要是对于法学概念的掌握和逻辑思考的长期潜移默化的训练。同学们对于大学的功能和自己来读书的目的的定位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仅仅把大学当做未来实践的预习和操练,应该注重知识、视野、能力三个方面的养成。

13、第1个,与性的有关问题,先一起来看两个案例

14、如果你想从事法律相关专业,那么考研是一件非常靠谱的事情!

15、先说说法官。今年1月,识局有篇文《从“小镇大法官”到“大法官”——为何看似依法作出的裁决,却总与群众心中的“理”相去甚远?》提到:当事人“在通过其他途径一再无法实现预期的时候,期待法院能作为中立的机关,不考量任何外在因素地维护其利益,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往往不仅把法院作为贪赃枉法的枪口,还会将自己因诉讼而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都记在法院的头上”,然后该文从要求法官的角度提出了“法理并重的道德指标”——体现法与道德、情理的融合;“意识心性的引导”——抚慰心灵的布道者……

16、笔者相信很多人也应该是成长的,至少遇事会想去咨询法律如何规定,我应当怎么做。就笔者经验而言,大部分人有这种程度的法律意识,是因为自己或身边的人曾经吃过亏,付出了法律领域的“成长代价”。

17、如何看待律师在为坏人辩护?

18、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的内容!很多人提出这个问题,有大一的新同学,更有大四的老同学。其实学习本是一个自我摸索的过程,有的时候最开始跌跌撞撞、不得要领,但如果真心钻研,勤奋精进,很快就有茅塞顿开的大彻大悟。对此,我想很多努力的同学都深有体会。然而,这一过程的长短又会因人而异,更会因为学习者投入思考的多少而走向两个极端。比如,有的同学很快感受到了法律的趣味和学有所成的充实,于是如虎添翼,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另一些同学则气馁地慨叹“法学太难太枯燥,我不适合学法律”,这样的同学开窍成为了永远的不可能。大一的民法初学者,如何卓有成效地建立起学习法律的方法和自信,是决定大家走向前者抑或滑向后者的关键。

19、接下来继续笔者关于“法”的正文。

20、然后我就联想到了一些学法律的小伙伴,因为他们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搞得一幅很虔诚的样子。

六、法律说说自己的观点

1、干净和整洁是一个人起码的尊严。要常常使自己的脸、手、头发、牙齿、身体、衣服,和你关联的一切东西都保持清洁。很难想象一个污秽的外表下会隐藏着圣洁的灵魂。

2、也就是如何通过判决文书检索法条。为什么有时候关键词检索和体系检索都不发挥作用了呢?因为,有时候我们对一个领域一个问题太陌生了,就相关的法律问题没办法进行精准的关键词定位,但是因为在判决书中会有大量的篇幅去陈述案件的事实,这时候就需要学会如何才能找到案例以及怎么在案例中倒查法条。这里我想跟大家说说怎么看判决书的结构,“经审理查明”部分就是案件事实,“本院认为”部分就是说理。而案件事实部分有时候和我们所掌握的案件事实是重合的,我们只要在裁判文书网输入案件事实的关键词,而不是法条的关键词,就可以在裁判文书的判项以前“综上,依据***第**条之规定”以及判决书最末页的“附相关法律条文”这部分找到相关的法条。

3、北大最不缺的就是视野,上学期间也许感觉不到什么立竿见影的好处,但是在这个环境中,能够把一个人的容量变大,使他拥有很大很宽的底盘。这个学习的过程就像承受波浪的冲击——不断往前冲刷河床、使之变宽广、变得能够处变不惊,逐渐扩大精神世界的容量,可能大家现在还体会不到其价值,在将来离开北大后会慢慢地显露出来。这其中有一个积淀的过程。

4、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5、从社会角色扮演角度来说,当事人和法官在每个案件中,分别承担着怎样的“演出责任”呢?从利益角度来说,当事人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法官却不过是“打份工”,谁会&需要更上心呢?

6、现在法官的工作量之大,众人皆知,加班早就是常态。加上立案门槛降低,还有了裁判文书上网等琐碎的工作,又有各类会议、活动(包括排练唱歌学习等),甚至上山下乡普法、扫街,诸如此类,占用了他们大量时间。他们要做好一个案件审判者,本来就已经很辛苦了,还要承担“抚慰心灵的布道者”这样的角色?还要担心哪天自己的判决不被人理解,就被网上连基本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都不清楚的人的口水给淹没,甚至有人身安全隐忧?

7、能力,主要依靠习得。能力不是能够通过听课获得,而需要自己训练。现在我们的教学最大的问题是欠缺对学生的训练这一环节。老师传授的是自己的感悟,但这种感悟却不能经由讲授而由学生全面地获得。法律不仅仅是了解了知识就可以,还需要技能性的训练。现在法学院的老师们也在进行讨论这个问题。其中,开设案例研习课是一种尝试——案例研习课以学生为中心,老师扮演的是教官的角色。学生能不能处理一个关于案例的报告,往往需要自己反复的练习。

8、王某之流,做好一件事前,请先研究清楚这件事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自己怎么做才能合法合理的达到目的,而不要整天胡乱造次,说要法治,要保护你的权利,到头来其实只是想伤害别人的正当权利然后维护自己的所谓权益。对这种人,笔者只想说——“法治不彰之祸首”这个锅请你自己背着吧!我们法律人不背。

9、所以对于这样的评论,我说:“什么判决书要求民众无条件服从了?不知道不服还可以上诉吗?谁想着整天让老百姓下跪了?你跪过?你愿意给法官下跪?别开玩笑了,有什么意见说什么意见,一个男同志,拐弯抹角说这种酸不拉几的话,差评!”

10、通过定义可知,同居包含以下要素:

11、几乎没有人能完整的解释什么是法。有人说“法律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种情形下的声明”,有人说“法律是在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的一部分”,有人说...约翰.赞恩从另一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

12、正是因为物业公司是民营企业,没有哪一个部门对他进行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是个松散型的群众组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又不愿意参与管理,所以物业公司就变得越来越变本加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和政府部门最基层的组织,最能够最直接送达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已经普遍存在,甚至越来越厉害了,政府应该抓一抓了,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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