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 《审判》85条

2024-04-28 11:37:16

卡夫卡审判

1、加缪《局外人》

(1)、 “青山见我”同学从个人内在自由角度对《审判》进行解读。她在交流中总结道:“我是从自由这个角度来写的,因为正好在看《政治哲学关键词》,对自由这个关键词比较敏感。之所以从K没被限制人身自由切入,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作者的一个巧妙设计,卡夫卡为K提供了一个观察的契机,促使他内心的觉醒,其实K仍是不自由的,但已经是黑夜中的独醒者了。”

(2)、   在巴尔扎克的手杖柄上写着:我在粉碎一切障碍。在我的手杖柄上写着: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共同的是:一切。——卡夫卡

(3)、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4)、而《审判》中的K一直处于被动的逆境。在这一年当中,没有人告诉他犯了什么罪,他也自问无罪,但只要审判没有结束,他为了名誉就不得不为了案子四处奔走、左右逢源。逆境逼迫他主观上产生了斗争精神,无暇顾及日常工作,从律师、法院画师、神父等人多方面打听门路。随着对司法制度了解的深入,K 一点点逼近黑暗的内核,看到了“拥有正式宪法,所有法律都在起作用”的遮羞布下的真相:法庭混乱肮脏,空气污浊,令人窒息;法官们营私舞弊,严重腐化;诉讼过程全靠幕后交易……K 愈发困顿无助,在三十一岁生日当天充满耻辱地被秘密杀害,宣告着审判的终结。

(5)、在书中末尾,教士给约瑟夫・K讲了一个深刻的寓言,内容概括如下:

(6)、 “黑鲸”同学则从荒谬与幸福关系对卡夫卡的《审判》进行了解读。他在交谈中总结道:“我主要是从卡夫卡的角度尽力去理解,他身为一名作家和法律家,通过荒谬的手法去表达,我觉得更加的热烈。荒诞有时又是心中美好向往的一面。卡夫卡身为作者,他想透过文章去表达什么。很多这种表达的方式,以一种偏离逻辑、偏离世俗的内容,去隐晦表达他们内心倾向的世界,这种手法本身很令人倾佩。”

(7)、卡夫卡对人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英国诗人奥登评)

(8)、另一种悲剧来自K 在律师家中遇见的谷物商。他和K 遭遇相似,却已经被折磨了二十年之久。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到案子的奔走解决上,一点点磨蚀了尊严,不惜一切地讨好律师,任由其摆布。而律师又能做什么呢?他们在这种司法制度下唯一的手段就是走后门、拉关系,委托人只能被吊着走。

(9)、随后的日子里,K虽然还是正常的上班生活,但实际上与法庭对抗已经成为K生活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了。K曾先后求助于律师、画家和神父,但似乎这些途径并无实际作用。在作者的笔下,本应象征法制上人身自由的律师,确成为了法庭机制的维护者。由此,K求助的这位律师并无帮助K的能力,仅仅只是顺应法庭程序进行,并且他还劝说K服从于法庭的权力体系。故K只能另寻他法,他决定去拜访一位得到了法院信任的画师,然而在来到画室与画师交谈的过程中,他却发现似乎周围都是法院的人,“一切都已属于法院”,连画师都无法避免法官对自己的干预。法院的权力已经扩张到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任何人都无法得到绝对自由。画师最终也没能给出一个完美方案,无论如何,K似乎都只能深陷其中,在与法庭的抗争中失去自我生活。作为普通人的K,和法庭抗争的过程中屡屡受挫并且无法实现最终目的,作为象征艺术与审美的画师,好像也在维护法庭,屈服于权威之下。在求助于法律与艺术都无果的情况下,K被引入了城市的大教堂,他或许可以在此找寻精神的解脱。然而讽刺的是,在教堂中,一位对K的案件知情的教士毫不留情地在教堂宣判了K的罪责,摧毁了K精神防线。教士所讲的乡下人的故事也无疑是对为了法庭的合理与正当而辩护,以及提醒K的处境,告知其无法与法庭抗衡。

(10)、《诉讼》中的主人公K在他三十岁生日的那天,突然在他的寓所里被捕了。“一定有人诬告了约瑟夫·K,他没有干什么坏事,一天早晨却突然被捕了。”主人公K不知道自己何以被捕,就连前来逮捕他的监督官也不知道K被捕的原因:“我们甚至对这件案子一无所知……我也无法告诉您是否有人控告了您。您被捕了,这倒是千真万确,但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被捕的原因不存在,或者不知道,但被捕的事实却证明了K有罪。K曾经反抗过,但他最后放弃了反抗,因为他知道反抗是没有意义的。他最后默认了法庭的判决。米兰·昆德拉指出:“K有罪不是因为他犯了一个错误,而是因为他被指控。他被指控,因而他应当死。”“法庭,这里指的不是用以惩罚那些逾越了国家法律的罪犯的司法机构;被卡夫卡赋予了意义的法庭是一种力量,它进行判决;它之所以判决是因为它是力量;是它的力量而不是任何别的什么将它的合法性给予了法庭。”法庭之所以进行判决是因为它有力量,之所以有力量则是因为它判决。

(11)、于是乎,关于审判,原因和结果正好颠倒过来了。不是因为有罪因而被审判,而是因为审判所以有罪,并且,这里有一种恶性循环。被审判本身就是某人必然有错的证据。为什么被审判?因为犯罪;为什么犯罪?因为被审判。这种情形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譬如,著名德语学者、卡夫卡研究专家爱德华·戈尔德施蒂克曾回忆道: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他和其他几位忠诚的共产d员,在布拉格一次斯大林主义者的新浪潮电影审查会上被集体拘捕。当时,他想知道他为什么被拘捕,审讯者面露讥色,说:“这正是你应该告诉我们的问题。”

(12)、“他的目光落在采石场旁边的那座房子的顶层上。那儿亮光一闪,好像有人开了灯,一扇窗户蓦地打开了。一个人的身子突然探出窗口,他的双手远远伸出窗外,由于他离得远,站得高,所以他的形象模模糊糊,看不清楚。这个人是谁?一个朋友?一个好人?一个同情者?一个愿意提供帮助的人?仅仅是他一个人吗?还是整个人类?马上就会有人来帮忙吗?是不是以前被忽略的有利于他的论点又有人提出来了?当然,这样的论点应该有。逻辑无疑是不可动摇的,但它阻挡不了一个想活下去的人。他从未见过的法官在何处?他从来没能够进入的最高法院又在哪里?他举起双手,张开十指。”

(13)、她在她的读书笔记中这样写道:“我在读《审判》的过程中突然想起了源于狄兰•托马斯的一首诗中一句话:“不要温和的走入那个良夜。”就以此为起点,谈了我的感受。「良夜」顾名思义,一个宁静又安详的夜晚,K就生活在这里。身边的人按部就班的工作,没有咆哮没有纷争,一切就像是水晶八音盒。当音乐响起的时候,那份静谧会令所有人沉醉。试想,这样的环境又怎能容得下狗吠和鸡鸣呢!K这条狗听不惯这八音盒的乐曲,他大声吠叫,汪汪叫的人直头疼。于是人们给他拴上绳子,告诉他,狗叫声污染了这动听的音乐,打搅了这美妙的良宵,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K害怕极了,便开始主动品味起那些柔美乐符来,他越来越温和,看上去就要陶醉于此了,但作为一只看门狗,他还是在外人来的时候负责地低吠了两声,而这不听劝告的两声足以让他付出生命。K死了,看上去,他并没有温和的走入那个良夜。金观涛先生在他书的导言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只要从睡梦中醒来,黑夜本身是不足畏惧的。”可关键在于,如何才能在良夜里醒来?想必问题的前提应该是:知道自己正身处于良夜之中。那又如何才能知道自己身处于良夜之中呢?我有时候会想,区分白天和黑夜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日光耀眼让我意识到天亮了;月光微弱令我感受到天暗了,如果没有光呢?如果我从未见过光的存在,我又如何界定白昼和黑夜?又如何谈得上在黑夜里醒来!当月亮吝啬于将自己的光倾洒在这片土地上,当她以此种手段报复这里愚昧人民的时候,K成为了月亮。比起高高挂在天上的那个,他更无私,但也更人性化,他拥有不同于神的犹豫和退缩,导致这光看起来忽亮忽暗。也许光的意义并不在于持久的亮堂,一闪而过也足以让人们看到它的存在,足以让人们感到一种始自身处于黑暗之中的巨大恐惧。于是,有些人开始从黑夜里睁开眼来,但他们腐朽、自私,太过于放纵自己的懦弱。在这里借用赵越胜先生的一段话,对其稍作修改我觉得再合适不过:“醒来的人把本应该反躬自问的责任都交给了K,让他一个人去承担对集体的暴行、犯罪共谋的良心拷问。而我们却躲在“良心”的浓阴下心安理得地品尝人血馒头。让我们把良心的重担从他身上卸下吧!把它交到每个人手里,让个体的良心担起他的责任!”若能如此,那黑暗真的便如金先生说得那样了——本身是不值得畏惧的。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这绝不是思想家们的特权。”

(14)、教士的话,也是矛盾核心之所在,还是维护当时的司法制度,将司法权利对下分散,对上集中,使得最终解释权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统治者的法律不过是“把谎言变成普遍的准则”,正如恩格斯曾说,“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利的代表,一定要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由于这种法律,他们就享有特殊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了。”

(15)、“但是,一个同行者的两手已经掐住K的喉头,另一个把刀深深插入他的心脏,并转了两下。K的目光渐渐模糊了,但是还能看到面前的这两个人,他们脸靠着脸,正在看着这最后一幕。‘像一条狗似的!’他说。他的意思似乎是:他死了,但这种耻辱将留存人间。”

(16)、作者其实是以夸张的手法表现出了国家权力机制的过度膨胀与渗透,正如K所说:“你清白无辜可以给你判罪,你不知不觉也可以给你判罪”。在此种现状下生活的普通人毫无对抗之力,没有任何尊严与安全。该书名为“审判”,既可以理解为法庭对K的审判,K的自我审判,也可以理解为一场对审判本身的审判。作者以他独有的写作方式,表达出其对于现代社会法律制度所持有的怀疑和批判态度,以及对于在这种腐朽而残酷的制度下受到严重伤害的普通人的同情。

(17)、复式小说的构成:从《水浒传》到《金瓶梅词话》

(18)、在西方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叫“卡夫卡式审判”;甚至有“所有西方法律的论述,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的惊人之语。那么,在擅长寓言写作的卡夫卡那里,法律究竟处在怎样一个位置?卡夫卡与法又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这些疑问,或许都是让人饶有兴趣的。曾艳兵是专门研究卡夫卡的专家,通过这篇文章,他不但把我们带进卡夫卡文学寓言的世界,对“法的精神”何在的追问更显意味深长。

(19)、最初我认为卡夫卡是文坛前所未有、独一无二的;多看了他的作品之后我觉得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的文学作品中辨出了他的声音,或者说他的习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评)

(20)、最令人感到惊异的是,自始至终卡夫卡都没有告诉我们K究竟被指控犯下了什么样的罪名。他坚称自己无罪并为此奔走,以各式关系想把自己从诉讼之中开脱,但每一个人都坚信:诉讼由罪行牵引,而有罪的判决必定会到来,与其寻求无罪,不如寻求拖延,由拖延带来的自由比前者的自由更为稳固可信。

2、卡夫卡 《审判》

(1)、当法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和解释时,就意味着法并不是唯一的、绝对的、永恒的,那么,新的问题随之而来:是否可以违法?违法是否也包含在法之内?“乡下人要不要打倒守门人,冲进门去,用‘违法’的方式见到法?如果讨不到满意的说法,可否索性将法拉下宝座打个鼻青脸肿,直接实现‘铁拳的正义’?”事实上,当卡夫卡看到那些由于安全设施不足而伤残的工人时,他像那些请愿人一样也充满了激愤。据布罗德记载,卡夫卡在保险公司里目睹了那些伤残工人接受各级官员的推诿、搪塞、斥责甚至谩骂,卡夫卡曾惊讶地说:“这些人是多么老实啊,他们没有冲进保险公司,把一切砸得稀巴烂,却跑来请求。”

(2)、总之,卡夫卡的守门人是一种隐喻,其意义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今天,我们已经进入所谓网络时代,于是,法的门前又有了新的故事,其主角这一回变成了信息。人们发现,信息操纵并支配着法的运作方式,谁掌握了信息、掌握了信息的来源便掌握了法,拥有解释法的权力。网络科技打破了传统的规则,超越了国界和法律的领域。口令和密码成了进入网络空间的新的守门人。“它们是制造了人与法的距离,还是有利于人们进入法门?新科技更可能服务于个人,加强我们的自治,赋予我们力量,还是更可能侵犯我们的隐私,维持现状,并且服务于既得利益者?它为我们提供了赶走守门人的工具,还是为已经就位的守门人提供了支持?”因为信息传播的快捷和科技的更新发展,我们是否需要重新立法以便更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和自由?还是更应该立法允许监控任何人的言行,以保证公共安全,实现全球反恐的宏伟目标?法的守门人在今天又增添了新的任务和职责,当然又有了新的矛盾和困惑。

(3)、卡夫卡借K 之视角描述道:“委托人最后忘记了世间万物,只是寄希望于沿着一条其实是错误的道路蹒跚移步,直到能看到案子的结果为止。委托人不再称其为委托人了,而成了律师的一条狗。”约瑟夫・K 终于认识到:这个法庭的种种作为是有强大的机构作为背景的。它所干的就是把无罪的人抓起来,进行莫名其妙的审讯。

(4)、K在30岁生日的那天早晨醒来,正吃早餐时,门铃响了,进来的不是女仆,而是两个官差。K被告知自己被捕,并在庭审中被判有罪,不过,虽然被捕,他却照旧能自由生活、工作。他并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坚信一定是法院搞错了,自己是无辜的。K不愿屈就命运,他同这场明知毫无希望的诉讼展开了一生的交战,向不公正的法庭宣战。

(5)、首先,我们看到这则寓言充满了悖论:大门敞开着,却又有守卫;门警答应放他进去,又一直不肯放行;乡下人可以闯进去,但他自己又禁止自己进去;乡下人最终没有进去,而门又是专门为他开的。这就是法之门。法门里面是什么,可能什么都有,也可能是彻底的无。门,作为没有真理的真理,它守卫着自己,但它并不是自己守卫自己,而是由一个门卫守卫着,但门卫什么也不守卫,因为门一直开着,其实门里面什么也没有。

(6)、她在她的读书笔记中写道:“是法庭的审判唤醒了K心灵上的自由。K在被捕后,才去细想自己之前做过的每一件事,思考自己是否真正有罪,探索法院的运作和背后的司法制度,审视遇到的每一位声称能够帮助自己的人的真实身份。也就是说,K在获罪后,才开始进行自我审判。”她认为,当一个人开始真正地审视自我,思索无意识行为背后的成因和逻辑时,他才真正享有了心灵上的自由。当人们被权威笼罩与控制,在权力体系下日复一日地生存,会不由自主地认同与归顺于自己的身份,把一切既成的当做必然的,并在这种制度框架下,依附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生存手段,即书中教士所言:“不必承认他讲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只得当作必然的东西而予以接受。”讽刺的是,律师、画家、教士,本该是自由与正义的守护者,在《审判》中,都已异化为权威的依附者——“法”的守门人,也都一致对K进行着强有力的控制。不过,不同于《一九八四》中,温斯顿被彻彻底底地改造为臣服于老大哥的人,K历经了律师、画家、教士,这三种法庭权力体系的从属人的游说与诱导,仍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打破世俗解雇律师,面对着最后一线希望——教士的忠告,K依然坚守理智,并提出了自己的反驳:“生生把谎言说成了普遍标准。”K最终未选择依附于绝对权威,内心坚持着对异化世界的反抗。相较于乔治·奥威尔对个人努力面对极权主义时的投降与绝望,卡夫卡通过约瑟夫·K的殉道,渗透出自己对挑战权威的探寻与坚定。《审判》带给她的启发是,自由就是在既定的权力法则下,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被政策舆论蒙蔽双眼,对种种不合理的外在限制力量说“不”,审视自我。永远记住:“所谓自由,就是可以说2+2=4的自由。”

(7)、这部小说很大的意义在于它的自觉的伦理道德意识。

(8)、1883年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190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四部短篇小说集和三部长篇小说集。卡夫卡与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

(9)、首先他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是银行得力的襄理并有着可以倚靠的家族。其次在个人生活上K也绝非是个圣人,对于他紊乱的私生活作者也给出了多处描写。最重要的是,K在诉讼之中,在行动上绝非孱弱束手就擒的,他试图运用贿赂、收买等方式使自己获得无罪的判决,哪怕自己坚信自己的无罪是天经地义。

(10)、我无意就具体内容过多谈论,因为纯粹的荒诞并不具有深入人心的力量,真正打动读者的是被荒诞包裹的真实。这场诉讼流程之中包含了多少程序不正当的内容:秘密审判、被告人自证无罪、文书缺失.....

(11)、 “三七”同学也谈了自己的感受,也颇为精彩。她之前读过卡夫卡的《城堡》、《变形记》,这次再读卡夫卡的《审判》,给予她的仍然是那种极悲观的感受,虽然K看似没有被约束,甚至没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他始终法院系统中挣扎,甚至搞不清楚整个程序。就是这种状态让她感觉特别绝望。之前看过的卡夫卡的《城堡》、《变形记》,也是在这样一种不至于直接把主人公逼死但就是达不成目的状态,完全看不到希望。

(12)、我想,看过此书的读者,大多都会联想到到加缪的《局外人》,它们同样选择了以司法制度为切入点,却从不同角度揭露社会的荒诞不经。

(13)、“卡夫卡”在捷克语中是“寒鸦”的意思,卡夫卡父亲的铺子即以寒鸦来作店徽。而“卡夫卡”在希伯来语中是“穴鸟”的意思(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都是犹太人的语言)。为纪念这位独一无二的大师,1983年发现的小行星3412以“卡夫卡”来命名。

(14)、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爱读卡夫卡,他的一本小说就叫《海边的卡夫卡》。此外,受到卡夫卡影响的中国作家甚多,有残雪、格非、余华等。

(15)、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NjSgyL-LvAFe3Cyl9p9-g提取码:pueh 书名:审判

(16)、一定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K,因为一天早上,他没有犯什么错,就被捕了。

(17)、《审判》一开头便是:“准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K,因为在一个晴朗的早晨,他无缘无故地被捕了。”书中从始至终没有点名K的罪行和获罪过程,他在三十岁生日那天莫名其妙地被捕。他被告知不会失去人身自由,生活一切照旧,却永远地被打上了“被告”的烙印,要定期接受审判,从此走上奔走斗争之路。

(18)、在卡夫卡看来,法律之门就是个体通过它而进入法律内部的诉讼。就《在法的门前》这则寓言而言,乡下人并没有被控告,而法庭却引诱人自我控告,甚至诬告自己,就像法的门前的那个看守。但首要的和最高的诉讼却是由被告自己发起的(即使是诬告的形式)。这就是为什么法律的策略就是让被告相信诉讼(门)就是(或许)他命中注定的,还有法庭要求(或许)从他那里得到的东西,以及那场正在进行的审判与他有关。实际上,既没有诉讼也没有审判,至少在他相信自己被起诉而自己并没有控告自己之前是这样的。所以,研究法其实就是研究法的守门人,法的守门人常常比法更重要,它甚至直接替代了法。

(19)、卡夫卡是捷克人,他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宗师和探险者,但他的创作风格不仅是表现主义,却是表现主义作家中创作上最有成就者。他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时期是在一战前后,当时,经济萧条,社会腐败,人民穷困,这一切使得卡夫卡终生生活在痛苦与孤独之中。于是,对社会的陌生感,孤独感与恐惧感,成了他创作的永恒主题。美国诗人奥登评价卡夫卡时说:“卡夫卡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20)、为了配合这个主题的教学,我们邀请到了巴黎圣安娜医院的两位部门主任来带领大家从不同的主题入手更深入的探讨有关精神病的理论和临床的问题,其中吕克·弗雪博士将从精神病学与精神分析的联系入手,来讨论关于临床的诊断分类及其对应的治疗方向。而马提亚斯·格罗格将从青少年期所遭遇的焦虑入手来讨论临床中经常遇到的学业焦虑等问题及其治疗的方向。

3、卡夫卡 判决 什么意思

(1)、卡夫卡作品:《变形记》《城堡》《误入世界》《卡夫卡随笔》《午夜的沉默》《审判》《饥饿艺术家》《卡夫卡日记》《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卡夫卡谈话录》

(2)、他在他的读书笔记中详细写道:“荒诞、神秘和不确定成为了k被追诉以后新的世界的图景。K在那个新世界里,也许成为了人类正常理智和文明的代表,他想以这些去对抗那个荒谬的、神秘的官僚组织。在银行杂物间里的打手、第一次初审法庭那荒诞不经的场景、阁楼中的法院办事处、永远含糊不清的律师、被律师视为美丽的被告人、永远存在传说中的高阶法官和大律师、世代相传的法庭画家、一见面就会爱上被告人的蕾妮、三种无罪释放的解释等等,所有的事情,大家似乎都已经知道,但是细问起来又什么都不知道,只有k愿意去反抗这种荒谬和不确定,或者说始终愿意反抗。所有人都劝说k去接受现状、听从律师的建议、画家的建议、以及顺从这个新世界里被告的命运。我们永远不知道k犯了什么罪,是谁在审判他,又是谁在决定着k的死亡。可是审判一直在进展中,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属于法院机构的人,都不知道案件是如何进展的,每个人都被锁在那个狭小的职责范围内,既看不到前方也看不到后方,也许就是就这样,就是这样一个一个所谓的职责,那些没有人明白意义的职责,构成了k的整个审判,决定着k的死亡。在执行k的死亡时,两个侩子手还在谦让谁先进门、谁先动手,在杀死k之后,还贴上去观察k,k的羞耻仍将长存。文章的最精彩之处,莫过于在大教堂中,神父向K讲述的,在法律的前言里写道的:“法的门前,守门人与乡下人的故事。”到底是乡下人被欺骗了,还是守门人被欺骗了,法是人类能够企及的事物吗,成为了一个永恒的疑问。人类的自我认知,也许才是一切荒谬的起源,一切灾难的起源,也许这些与法都没有关系。纵观这整个故事,以我们现在文明的眼光来看,而且卡夫卡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人,k的世界中的这个法律简直不能叫做法,就如k所说,整个法院还不如一个侩子手。可是法却存在于所有人的观念中,一种抽象的意识层面中,人人都要求法、需要法。可是现实中的法,却是整个的荒谬的起源,无数的人围绕着这个荒谬,在他们天真的职责中,维持着这个荒谬,扩大着这个荒谬。卡夫卡,也许是借着k的眼睛,k的感受、k的故事,对他所处的真实的现实世界,或者说是现实世界中的法,进行了彻彻底底的解构,他想要以这种荒谬、对这种荒谬的痛苦、反抗和绝望,来表达他对法律世界的纯洁的热情向往。越是荒谬、越是痛苦、越是反抗、越是绝望,那种热情越真切、越精纯。荒谬的世界,释放了我们的热情,让我们像飞蛾扑火一般扑向那个幸福终点。正如卡夫卡所说,创作从来不是目的本身,而是带领他抵达最终真相的途径。”

(3)、小说原名是DerProzess,意为“审判”,却与我们所理解的审判相去甚远。法律专业出身的卡夫卡,借由主人公K的经历,描绘了西方现代国家机器的残酷和腐朽,用各种看似怪诞的行为和语言,展示了普通人生存之中无处逃避的荒诞与恐惧,展示了一场无缘无故、无处可逃、无计可施的“审判”,发人深省。

(4)、《在法的门前》是卡夫卡长篇小说《诉讼》中的一个片段,它是小说中神父在非常重要的时刻对小说主人公约瑟夫·K所讲的一个故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部长篇不过是这个寓言的铺展”。《诉讼》是卡夫卡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阅读《诉讼》是理解卡夫卡最好的一种方式,而阅读《诉讼》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就是先阅读《在法的门前》。因此,我们可以将《在法的门前》和《诉讼》当作互文来阅读,前者可以当作后者的精魂;后者可以当作前者的案例。

(5)、更为可怕的是,有关审判的一切在世故人情礼义廉耻上应有尽有,却唯独不见法的身影。法律是抽象的、沉默的,法律是形而上的,是被所有人遗忘的。

(6)、《局外人》着力表现的是司法制度逻辑上的荒谬。默尔索被捕后,审讯几乎从不调查命案本身,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把他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表现和他与玛丽的男女关系作为量刑依据。当时司法制度的僵化与空洞可见一斑。

(7)、所以其实《法的门前》是整个K的故事的缩影。

(8)、她在她的读书笔记中写道:“这看似荒诞不经、无厘头的故事,却是像极了抽象之后的现实世界。K这个妄图在强大、压抑、混乱的法院系统中求生却毫无头绪、不得要领的人,与在现实中艰难探索的世人何其相似。在社会,甚至是在法院中,本应作为立身之本的是非曲直、公平正义,变得一文不值;本应作为依据的事实,连当事人都不知;本应据以裁判的法律始终缺席,甚至连K都不曾记起。在这个系统里面,没有人清楚做出裁判的真正依据是什么,或者,至少站在K的位置上不可能知道。K就像撞到蜘蛛网的一个小飞虫,毫无缘由地粘了上去,不至于瞬间死亡,但是无论如何都逃不出去。他开始时意识不到危险,但是不知道在这上面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他不甘心听天由命,却不知道采取何种措施,甚至不知道应该往那个方向挣扎;他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但似乎四面八方都是罗网;他挣扎,却无处可逃,最终的结局早已注定——力竭而亡,葬身蛛网。”她认为,卡夫卡的作品最独特之处在于,他让读者明明觉得荒诞却不由自主的置身其中,明明知道经不起逻辑推敲却陷于小说压抑与绝望的情绪,他的故事都始于荒谬,终于“死亡”,让读者在小说中无暇探究逻辑如何、现实如何,习惯于他所创造的世界,接受他没有逻辑的逻辑。这像极了一个人的梦境,没有现实的、逻辑的、理性的种种束缚,也不适用生活经验,似乎心之所向,即可成为现实。在清醒时,毫无异议的确定那是梦;但是在梦中,却也毫不怀疑自己所经历的真实。最后,她还从法律与文学的角度,进一步解读卡夫卡的《审判》:“《审判》以文学之笔写法律。文学之浪漫与离奇、虚构与荒诞,本应与法律之客观与公正、现实与真实产生巨大的张力,但是在《审判》之中,二者似乎完美融合。法律不再执着是与非,客观与否,真实与否,甚至法律本身存在与否都变得含混不清。在一部文学作品中,这是特色,是亮点。但当对象是法律,却令人胆寒。卡夫卡以法律建构文学。律师与作家的双重身份,使得他文学世界中的法律不仅仅是创作对象,更是这个世界的构成部分。他是法律的“局中人”,深谙法律之义,因而其作品中所追求的,远非个案的正义与否,而是法律之程序公正的实现,是法律信仰的建立,是对法律究竟为何的叩问。卡夫卡以法律为职业,却是以文学为事业。法律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一个途径,以之探寻文学的方向,乃至生的价值。于卡夫卡而言,文学之神圣,使他不愿以此为生;法律之价值,为其现实之追求,亦是文学所探求。”

(9)、进而进一步再问,衣着暴露的女性就活该被强奸吗?顽劣的孩童就应当受到监护人的殴打吗?罪大恶极的罪犯就应该在群众的申讨下游街问斩吗?侦查人员为了破案的刑讯是我们渴望的正义的铁拳吗?受害人有罪论踩着文明的尸山尸海而来,丢弃在一旁的是为之悬设的程序。

(10)、他在他的读书笔记中,详细的论述到:“K死了,没人能证明他有罪,但仿佛警察、朋友、情人、律师、法官等都认为他有罪,他所作的一切不过是拖延与不配合。乾隆年间,盛传一种妖术,有别人头发就可以施咒害人。两位道人到萧山的寺庙休息,被一个姓蔡的捕快撞见,一番盘查,砸开行李箱,在里面发面三把剪刀哦,和一个扎鞭子的袋子,围观百姓议论,和尚带这干啥,俩秃驴指定不是啥好玩意儿。衙门里,知县大喊,如实招来!和尚魂飞魄散,说自己并没有剪去别人发辫。知县拿出证据质证,诡异的是,多了一把剪刀,两条辫子。和尚赶忙解释:袋子是我削发为僧用过的,三把剪刀是皮匠儿子留下的遗物,别的东西,实在不知道。大刑伺候,和尚招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二审三审,最后水落石出,蔡捕快想收和尚一点钱,和尚没钱,还要向衙门举报,捕快为防止东窗事发,诬告陷害,并作了伪证,一把剪刀,两条辫子均是他放进去的。这便是萧山事件的始末,后续演变成了轰轰烈烈的1768妖术大恐慌。事情刚刚发生时,一切都很明朗,被告仅仅需要作出简单的辩解就可自证清白,可是当时没有人愿意相信,都认为他们是有罪的,所做的辩解是被告狡猾嘴脸的完美诠释,那个年代,个体被抛在大众面前,,是被动的,被裹挟着的,未经审判便已经成了有罪之身,所以k与和尚所遭受的不公正程序从没有听取过当事人意见,仿佛只要通过某种方式似乎站到了大众的对立面上,个人的意志,个人的理性,个人的情感就被掩盖了,化用孔飞力教授的话,不审慎的利用大众情绪,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忌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11)、接下来,还想谈谈关于“审判”这一题目的解读。可概括为:对无罪的审判、对有罪的审判和对“审判”的审判。

(12)、弗兰兹·卡夫卡,奥地利小说家。1883年出生于一个犹太商人家庭。18岁进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与法律。1904年开始写作,代表作如《城堡》、《美国》、《变形记》、《在流放地》等。

(13)、像我这样一个已经在世界上混了三十年,为了从中闯出一条路而搏斗过的人,对于奇怪的事情,已经变得麻木不仁了,已经不怎么,予以认真对待了。

(14)、我想,这段话很形象地揭露了社会中法、官、民三者间的矛盾。法律如同那扇大门,始终存在,始终敞开;守门人就是司法者,权衡把控着民众(故事中的乡下人)与法律间的关系。从结果来看,他们都是受害者。乡下人空看到法的光亮,却寻法无门,苦于久久等待;守门人则苦于受制于“看门”这一制度,位置决定了他们终生背对着光,迟迟得不到解脱。 

(15)、马克思的空间转移理论——共产d宣言中的地理概念

(16)、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欧洲足联主席普拉蒂尼因涉嫌贪腐被国际足联“禁足”九十天,普拉蒂尼向位于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诉。普拉蒂尼的法律团队表示:“普拉蒂尼经历的事情很可能是一个卡夫卡式的审判。有人告诉他将会被停职,他们不仅不说停职的原因,还要求普拉蒂尼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清白。”那么,什么是“卡夫卡式的审判”呢?“卡夫卡式的审判”是法的一种形式,还是法的形式就是卡夫卡式的?卡夫卡与法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

(17)、弗兰兹·卡夫卡(FranzKafka,1883年7月3日~1924年6月3日),生活于奥匈帝国(奥地利帝国和匈牙利组成的政合国)统治下的捷克德语小说家,本职为保险业职员。

(18)、奥地利小说《审判》是卡夫卡最为著名的长篇小说,1925年出版,小说叙述主人公约瑟夫·K在30岁生日那天突然被捕,他自知无罪,找律师申诉,极力加以证明,然而一切努力均属徒劳,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无罪,法院是藏污纳垢的肮脏地方,整个社会如同一张无形的法网笼罩着他,最后被杀死在采石场,这就是官僚制度下司法机构对他的“审判”。

(19)、第我们通常总是被我们所不知道的法统治着。卡夫卡认为:我们的法并不是广为人知的,它们被小团体隐藏和把持着。小团体的人要让我们相信,这些古老的法被一丝不苟地实施着,而实际上却是大多数人被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法统治着。“卡夫卡对法律秩序的简单勾勒留给我们一个深刻的矛盾:法律是为少数人或与之相关的人服务的,但是,多数人却不反抗。”

(20)、卡夫卡与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卡夫卡生前默默无闻,孤独地奋斗,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价值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作品引起了世界的震动,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股“卡夫卡”热,经久不衰。

4、卡夫卡审判与俄狄甫斯

(1)、首先,巴别塔的权力主题渗透作品始终,虽然小说从始至终并未提及巴别塔,但其中描述的世界图景却遵循着巴别塔的结构模式,法庭及其代表的法律成为人为构建的权威偶像,成为支配世界运行与人类命运的力量。作家在书中讨论了巴别塔结构的悖谬性,指出其构建最终将走向自由的对立面,对权力的贪婪与欲望将造成人与人的对立,使人丧失生存的确定感。卡夫卡对超越巴别塔框式的探寻,具有问询与启示之意。

(2)、小说叙述了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约瑟夫·K是一名银行襄理,某一天突然被逮捕,却未宣布罪状,行动也仍然自由。他四处奔走,遇到了许多人,律师、女佣、商人、画师、神甫……每个人都与法官、法庭有些关系,声称可以帮他。为了还自己清白,他经历了许多既不可思议,却又似乎十分“合理”的事情。那么,他最终能否逃脱这场莫名其妙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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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卡夫卡没有想塑造一个窦娥或杨乃武,他也不是大仲马,不会让笔下被诬入狱者人物化身复仇的基督山伯爵。K有着人性赤裸裸的缺陷,但这种缺陷却更让读者共情。在他身死之际,我们扪心自问,有着种种不是的K就值得他的结局吗?

(5)、我认为,站在鸡蛋的一边对我们而言,意味着不要苛责一个完美的被害人。在《审判》中,K是被告人同时也是体制机器的被害人。

(6)、卡夫卡著名长篇代表作,被誉为“后世无法逾越,必读不可的小说经典”。本次制作精装版,并根据德语原版校对,也是对他的一种尊重。

(7)、法院门口站着一个值班的门警。一个乡下人来到这个门警跟前,要求让他进去。可是门警不让他进去。乡下人问:“以后我是否可以进去?”门警说:“那倒有可能,但现在不行。”乡下人没有料到进入法门有这么多的难关,他原以为法律人人有份,随时都可以进入它的大门。接着,乡下人做了各种努力,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送给了门警,门警笑着都收下了,但却并不放他进去,只是说:“我之所以收下你的土特产,是为了让你明白,你能做的事你都做了,但我就是不放你进去。”于是,乡下人开始了他的漫长的等待,直到他临死前,他终于忍不住向门警提了一个问题:“人人都在追求法,但是,这些年来,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跑来要求进去呢?”门警看出此人已经走到了他的尽头了,为了让他正在消失的听觉还能听得见,他对他大声号叫道:“这里再也没有人能够进去了,因为这道门仅仅是为你而开的。我现在就去把它关上。”    

(8)、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

(9)、这种象征正是表现主义文学侧重表现抽象的情感,体验、异化以及境遇的具体体现。达到的效果就是小说在主题的表层结构模式多为寓言故事,不求表现社会生活,但求达到内涵深刻。

(10)、起先他想离开这里,可是后来,纵使你跟他说上一百次“这里是出口”,他也不肯动一动。

(11)、所以我想,我应该站在蛋的一边。作为一个法学生,如何理解蛋与高墙也许是当前我无法解答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在行凶之时是坚硬高墙,但在面对巨大的国家机器之时却成为了脆弱的鸡蛋。身份、财富、学历、品行这些外在的评判条件有时却成为蒙蔽真相的幕布。

(12)、第法常常引诱人自我控告。意大利著名政治哲学家、思想家阿甘本写有一篇研究卡夫卡的文章,名为《K》。阿甘本认为,在罗马法律中,公诉的作用有限,而诬告(calumnia,古拉丁词为kalumnia)则是对正义实施的严重威胁,因此作为对诬告者的惩罚就是在他的前额烙上一个字母K(Kalumnia)。卡夫卡的小说开始于一场诬告,因此,《诉讼》中的主人公为什么叫“约瑟夫·K”,指的就是那位诬告者,即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一点不仅对于理解卡夫卡这部小说非常重要,对于理解卡夫卡的整个小说世界也极为重要,因为卡夫卡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笼罩在法律的神秘力量之中。

(13)、1883年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190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四部短篇小说集和三部长篇小说集。卡夫卡与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

(14)、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

(15)、小说《审判》中的很多形象都有很深层次的象征意义。卡夫卡力图通过这些象征形象来表达自己对于社会、人和这两者之间关系的理解。

(16)、去啃他的 说都头皮发麻 ,卡夫卡的小说应用了大量的意识流和象征性的手法 

(17)、这就形成了“罗生门”现象:每个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自圆其说,其实离事情的真相越来越远,公平公正又从何谈起?

(18)、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19)、这种现象并非一时之弊,已经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如果有人想来改变周围事物的排列次序,他就要冒摔跟头和彻底毁灭的危险,而这个机构则可依赖本身其他部分的补偿作用而恢复平衡。”人在如此重压下显得格外渺小苍白,要么如谷物商般出卖尊严地苟活,要么像约瑟夫・K 般“不得其死然”。

(20)、秘密法阶段几乎在所有的文明中都有章可循,打破它又成为每一个国家、地区法治新纪元的起点,从《汉谟拉比法典》、子产铸刑书、十二铜表法都印证着一点。

5、卡夫卡审判

(1)、依卡夫卡之见,什么是法的核心问题?卡夫卡设问:“如果人民知道,法为贵族享有,受贵族治理,为贵族服务,人民必须反抗吗?”卡夫卡的回答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这是不是说法的问题最终还在于人自身,还在于人民内部?美国当代法学家德恩里科无比感慨地说道:“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AlfredNorthWhitehead)曾经说过:所有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同样可以说,所有西方法律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这句话的意思并不十分清晰,但却意味深长。

(2)、在其它一些版本中将本书译为《诉讼》,因为根据德文原意,这两个词义皆可囊括。但这却是一场最终没有进入审判的诉讼,甚至连法庭预审部分都只占了全书极小的份额。

(3)、第一次庭审时,他慷慨激昂地揭露法庭黑暗,为自己的无辜理直气壮地辩护。随着诉讼进展,他日益关心起自己的案件,几乎天天奔波找人帮忙,想查个水落石出,甚至亲自写辩护书,从各角度证明自己的清白。K生怕自己在哪个不起眼的细节处犯了错,他竭力回忆,终不得知,也因此惶惶不可终日。

(4)、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lyCJW8I3G_b-dSqizMKiA提取码:njik书名:审判

(5)、他害怕权力却也在同黑暗的司法制度作斗争。在法庭上的演讲,表现出他的坚强,但最后在被杀害时,他意识到反抗的毫无用处,而被顺从地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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