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申请表(精选好句57句)
雨露计划申请表
1、第三个部分:完成申请后,可以更改的信息内容。
2、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不再进行纸质档案申报审核。
3、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到各乡镇领取或到榆社政府网、榆社扶贫公众号下载)
4、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5、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雨露计划申请表)。
6、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7、 中职学生提供:2018年秋季雨露计划申请表、中职学籍证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粮食补贴一卡(折)通复印件、学生和户主关系证明。(以上填写内容均为打印版,不能手写)
8、0954-6518020(好水乡党政办公室)(雨露计划申请表)。
9、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x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11、A.中职( )B.高职专科( )C.高职本科( )
1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13、→④通过初审的学生在开学报到后至10月31日内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上传《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3);
14、(1)申请时间:2017年7月10日—10月31日。
15、因为雨露计划是政府为了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而在贫困地区实施的“雨露计划”。所以学生要提供个人信息、家庭收入及贫困原因等贫困资料证明复印件,以便证明自己属于贫困资助对象。相关精准贫困户的申请流程请咨询相关部门。
16、 请各村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人抓紧排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及时组织申报。
17、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雨露计划”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申请书。
18、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补助资金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每学期1500元。
19、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有子女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 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20、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21、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2、兹证明 ,(性别) ,身份证号码
23、(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24、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25、之前已纸质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下个学期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直接把“学籍就读证明原件”拿到县扶贫办审核并上交。
26、(2)补助发放时间:秋季学期:12月30日前
27、注意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28、之前已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在下一学期申请补助时间内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学期,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并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年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2018年6月30日(春季学期)把当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家长信用社的存折或卡。
29、"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30、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如:在“雨露计划”的申请书中,正文部分要围绕“家庭困难”为主旨书写,理由要充分、客观。
31、联系电话:0954-6011024(县扶贫办公室)
32、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3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x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4、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35、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36、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学籍的新生。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
37、➤ 贫困家庭子女在县外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
38、基本流程:县扶贫办从国办信息系统导出在校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村、乡和县级逐级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纸质材料(审请表、学籍证明原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折子复印件、一卡通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户主与学生关系证明),最后县级财政局会同金融部门将补贴打入学生家庭“惠农一卡通”中。
39、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
40、第三个部分:完成申请后,可以更改的信息内容。
41、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2018年3月10日—5月10日
42、点击雨露计划官网进入显示以下界面。在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处点击立即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43、(3)学生身份证原件放在学籍证明的左下角,同学籍证明一并拍照,交照片上传给村“尖刀班”核实该户人员,学生姓名与学生身份证号码相一致,身份证也必须是原件,P图作废。
44、2021年秋季学期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以前。
45、申报初审阶段(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46、本证明仅用于被证明人申请广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本学期扶贫助学补助。
47、直补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48、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并考取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49、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50、户口已经从本村搬迁至学校的学生同样符合资助条件。
51、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5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
53、2021学年镇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职在读学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读学生。
54、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统筹计划、突出重点,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
55、新生网上申请后要提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和户主广西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学籍就读证明原件给县扶贫信息中心或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
56、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 — 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