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曰说说(精选15条)
4月4曰说说
1、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违规掉头、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逆行、违法载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驾乘汽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人闯红灯、过道路不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随意乱穿以及无证无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整治。
2、在家里抽烟就顺手将烟头扔进烟灰缸,不要站在窗户旁就直接往下扔,你扔的不是烟头烟盒,是个人的素质,也是对物业保洁人员的不尊重。
3、汉滨公安联勤执法大队配合汉滨城管持续加强对人行道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不文明行为车辆进行拖移治理,助力提升城市整天形象。
4、安康创文,不仅仅是城市走向全国文明,更是城市方方面面的提升,尤其个人的素质也要提高,不能拖全市人民的后腿。楼上那位,你说对嘛?
5、对工程运输车、渣土车、货车等车辆违法装载、抛洒滴漏、未经审批私自占用道路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整治;
6、我用生命积攒的美丽,只为遇见你时尽情的绽放。(4月4曰说说)。
7、4月3日7:在东坝内环路苗圃基地,第一批“杜鹃花球”刚刚运抵安康,市政园林工人冒雨卸苗,并于当日在瀛湖路、香溪路等中心城区重要路段进行栽种。
8、整治范围:以凤凰大道(316国道1928km+300-1933km+400m)为重点,延伸至城区主干道,广场、学校、医院、商业大街、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
9、对设有禁停标志、标线,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违法停车,在广场、学校、医院、商业大街、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违法停车,在人行道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在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违法停车以及其他违法停车易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交通拥堵、长期占用道路公共资源废弃“僵尸车”等交通违法依法整治。
10、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取联合整治和日常监管,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等相关措施开展执法工作;
11、为进一步优化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常态化工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参与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确保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序,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活动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我县主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2、对沿街商铺出店经营、占用盲道、占用公共停车位、流动商贩占用道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整治。
13、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员干部以及公务用车的,除依法处罚、曝光外,将抄送所在单位及其d组织,对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法和多次违反拒不改正的将上报县纪委监委。(4月4曰说说)。
14、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人证明的虚妄,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