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精选好句57句)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
1、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3、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
5、(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6、(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7、 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8、⑹在孟子看来,“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的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9、出处:出自战国时期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孟子《孟子·告子上》的《鱼我所欲也》。
10、(只要是符合“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的古今事例作论据都可。)
11、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12、(译文)由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那就是“义”);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那就是“不义”)。
13、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
14、②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 “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16、《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17、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18、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注释(1)亦:也。
19、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20、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21、(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22、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23、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24、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25、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6、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7、我国历史上,许多人把文中的观点作为自己做人的准则,作为自己最高道德标准来追求。请根据你所掌握的有关知识,举一个能用本文观点来赞美的例子。(40字内)
28、孟子十分重视民心的向背,通过大量历史事例反复阐述这是关乎得天下与失天下的关键问题。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孟子的政治论,是以仁政为内容的王道,其本质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
29、鱼是我所追求的,熊掌也是我所追求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只有舍弃鱼而选择熊掌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舍弃生命而选择大义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我所喜欢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能采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有什么方法不能采用的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生存下来,这样看来,有这种方法却不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这样看来,有这种方法却不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大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贤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被轻视而不肯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天性。
30、(译文)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1、(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32、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人。思想家、教育家。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33、(译文)先前(为了礼仪)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它;)
34、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这个人,一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恼,使他筋骨劳累,使他忍饥挨饿,使他受尽贫困之苦,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用来使他的内心收到震撼,使他性情坚韧起来,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原来没有的才能。
35、 河南梦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文成功之路》杂志社、《作文》杂志社、 微河南网、河南网、魏书生网
36、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37、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8、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39、⑶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0、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1、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42、第一部分(第1段),正反结合,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心,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
43、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44、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45、(40)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46、孟子认为“行道之人”不吃“嗟来之食”是“不失本心”的行为,但也有人并不赞同“行道之人”这样的做法。谈谈你的看法。
47、(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48、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49、从论证方法的角度看,本文除了“举例论证”外,主要运用了对比论证的论证方法,有力地证明了舍生取义(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一中心论点。
50、对比论证:(1)将向(过去)与今(现在)的做法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
51、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它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52、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53、作者在文中赞扬的是:舍生取义的人(精神永存);批评的是怎样的人:见利忘义的人(无生命价值)。
54、翻译:生命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够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55、①如抗洪英雄李向群为保一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誓斗洪魔,以生身殉国。
56、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