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笞刑和鞭刑区别)
笞刑和鞭刑区别?
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这个是古代刑制改革的要点之一。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参见"五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由此可以看出,首先开始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一个始于战国,一个始于东汉;其次使用的刑具是不同的,一是竹、木板等,另一是荆条或者大竹板,由此也可以看出,刑罚的力度轻重是有区别的。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种处于五刑之一的刑罚方式,也有了详细的规定。
古代行鞭刑犯人要不要脱衣服?
鞭刑需不需要脱衣服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古代鞭刑从西周就有了,《尚书·舜典》记载夏朝建立以前就有鞭刑,而在《国语·鲁语》中曾经有记载:“大刑用兵,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
而真正有文字记载的鞭刑则出现在西周,他在墨、劓、剕、宫、大辟的奴隶五刑之外增加了“赎,鞭,扑,流”的刑法,但此时的鞭刑是不需要脱衣服的,原因我们可以从魏明帝的刑法中看出,魏明帝订刑法其中写到:“土庶罚金之命,男所以罚金,妇人加荅之制还从鞭督之例,以杖荅须脱上衣裸露形体,故令妇女以鞭代杖,鞭则不须裸形”。(魏明帝青龙二年234年)言下之意就是杖要脱衣服,而鞭不用脱衣服。
而北魏时的规定则有所更改,“妇则布衣,并不得以金银为钗带,犯者鞭一百”言下之意就是此时的男子鞭刑是需要裸露形体的。鞭刑至此基本成了定律,只是在执法鞭数以及鞭的类型有所更改而变得越来越狠,越来越有杀伤力,但正因为杀伤力太强,隋唐之后废止鞭刑,但是后世始终无法静止在刑讯中使用鞭刑。
杖刑和鞭刑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执行刑法时的刑具不一样。杖刑:指的是用刑杖对罪犯实行惩罚,比如用打板子和棍杖殴打犯罪人员,例如:把此人拖下去打五十大板;
鞭刑:指对罪犯实行的是用鞭子一类的刑具殴打犯罪人员,像牛皮鞭、绳鞭和一些藤条都属于鞭刑的刑具,比如:抽打他五十皮鞭,看他招不招。
古代罗马鞭刑标准?
在罗马,鞭刑是优先于其他刑罚的。然而,人们即便能忍受牛皮鞭或者西班牙那种用小绳子结起来的鞭子,很多人还是要死在套着铅球或羊骨的鞭子下。人会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在一刻不停的抽打下,最终骨肉分离。
曾经耶稣在钉十字架前就是承受了罗马的900下鞭刑置于滩地。这里又是一个长长的基督教殉难者名录:圣梅莫多拉、圣梅特罗多拉、圣兰佛多拉、圣比比亚娜、圣玛格丽特等等——这还仅仅是死于鞭笞和律符的女殉难者。受刑者被打得白骨毕露,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即便不死于鞭刑,也要死于伤口上生成的坏疽。
意大利有鞭刑吗?
意大利没有鞭刑
世界有16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大部份在亚洲及非洲,例如阿富汗、伊朗、汶莱、马来西亚、坦桑尼亚、波札那、尼日利亚、新加坡等。新加坡至少有30种罪名的鞭刑,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外国人逾期逗留超过90天。